一抱夺少女命?KTV服务员陪酒遭强抱后猝死(图文无关)
少女小丽在KTV遭“轻薄”后,不幸去世,死因经鉴定属先天性心脏疾病。小丽父母悲痛下提出了诉讼,日前,广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,小丽父母自负三成责任,酒店、领班均需承担赔偿责任,而四名男子中,仅“轻薄”小丽的男子廖某须赔钱。
少女遭男子强抱后离世
2013年2月3日晚上20时许,廖某等四名男子相约到广州市番禺区富X酒店,要了一间KTV包房。其间,领班阿蓉带着一名叫小丽的女孩子进来。在阿蓉指挥下,小丽坐了下来,陪陶某等人玩骰子,其间喝了几杯啤酒。22时许,其他三人先行离开。只留下廖某和小丽在包房里继续喝酒。廖某见还有半杯啤酒,便让小丽一起喝,但被小丽拒绝。随后,廖某借着与小丽聊天,上去将小丽抱住。服务员见此情形,就让领班阿蓉进来将两人分开。小丽当场哭诉廖某想占她便宜,欺负她。后来,小丽便离开了包房。
次日凌晨,服务员经过另一个包房,发现小丽醉倒在沙发上。经与主管商量,他将小丽送到旅馆休息一下。不料到了旅馆,他却发现小丽嘴唇发黑,不省人事。于是,小丽又被载回了酒店,经现场急救,小丽仍不幸身亡。
死因是刺激诱发心脏病
经法院鉴定,小丽患有先天性房、室间隔缺损等先天性病理改变及右心肥厚的基础,最终因循环功能严重障碍死亡。而情绪激动及酒精刺激都可成为诱发致死因素。更让人吃惊的是,小丽竟然未满16岁,却被酒店聘用。据小丽的父母称,女儿在九岁那年就医,医生告知不能参加剧烈运动。
事后,小丽的父母将酒店、阿蓉及与小丽喝酒的四名男子告上法庭索赔。一审法院认为,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,小丽父母明知女儿有心脏病,在女儿离家多月未归后才发现,家属应当预见到女儿生命安全的后果,却没有采取任何寻找措施,应承担30%的责任。而领班阿蓉作为小丽的组织者、管理人,应明知小丽未成年,却让她饮酒;并在她酒后疏于照顾、救助,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;富X酒店作为管理者,对小丽未尽入职年龄审查和提供安全义务,未尽到及时救助义务。阿蓉与富X酒店应负各占15%的责任。
另外,客人廖某、陶某、陈某和盘某同小丽同室喝酒,导致其受酒精刺激可成为诱发致死的因素。其中,廖某在其他三人离开了包房后,曾抱住小丽,令小丽小声地哭泣,造成其情绪激动,可成为诱发致死的因素,故陶某、陈某、盘某应负20%的连带责任,廖某应负20%的直接责任。
终审免去三名男子责任
判后,除了酒店和阿蓉外,其余各方均表示不服,上诉至广州中院。广州中院审理认为,陶某、陈某、盘某作为顾客到酒店娱乐,阿蓉主动将小丽带到房间陪客人喝酒,陶某等人不清楚小丽是未成年人符合常理。陶某等人也没有强迫小丽喝酒,且小丽病发时他们已离开房间,故陶某等三人对小丽的死亡不存在过错,不需承担责任。
经审理,广州中院判令富X酒店承担40%的赔偿责任,阿蓉承担20%的赔偿责任;廖某承担10%的赔偿责任,小丽父母自负30%的责任。日前,广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,富X酒店赔偿小丽父母86322元,廖某赔偿21581元、阿蓉赔偿43161元。(大洋网-广州日报)